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理政协省委员会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90号提案的函
发布时间 : 2020-05-25 17:5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我局协办政协江西省委员会第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90号)关于“加强信用江西建设”的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赣府发〔2014〕47号)等文件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不断强化纳税信用管理,积极开展纳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有力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下发《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与共享交换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税务系统建立税收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与共享交换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由省局机关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制定《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将全省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在省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据统计,省税务局已累计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各类涉税数据120余万条。
二、升级评价系统,优化信用管理。持续升级金税三期纳税信用评价系统,实现纳税人涉税行为与纳税信用100余个评价指标进行实时比对。依托信息化评价方式,为信用结果的分析和进一步拓展应用提供数据支持,推动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充分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共评定A级纳税人25106户、B级纳税人198435户、M级纳税人259732户、C级纳税人40508户、D级纳税人80664户。
三、推进联合激励,释放信用红利。简化A级纳税人办税流程,提供放宽发票用量限制,优先办理免(退)税,连续3年被评为A级的,提供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进一步提升办税效率。2020年以来,对33户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的A级纳税人优先办理出口退(免)税2.7亿元。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落地。截至2020年4月底,我省税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推送信用信息29397条,通过“税易贷”“云税贷”等产品为10273户企业发放信用贷款45.92亿元,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四、实施协同惩戒,强化信用约束。对D级纳税人依法从严管理,实施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严格审核出口退税、发票限量供应、加强纳税评估等惩戒措施。2020年1月至今,全省税务系统对3676户次D级纳税人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对676户次D级纳税人加强纳税评估,对5974户次D级纳税人严格限量供应普通发票。联合省发改委等23个部门制定《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列入“黑名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惩戒措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信氛围。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通过新闻媒介、税务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江西”网站。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广泛宣传“银税互动”守信激励项目,让更多的诚信纳税人受益受惠。对重大税收违法企业名单、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主要违法事实在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进行曝光。2020年1-4月,全省税务系统在门户网站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215起。
六、推动信用修复,促进税法遵从。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我省税务系统建立了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税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相应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帮助失信纳税人重塑信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落实联动机制为基础,推进信息共享。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平台,落实信用信息推送、共享、应用工作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江西”网站等载体,主动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用数据库,及时归集、分析、应用外部门发布或推送的信用信息,推进纳税信用和其他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以深化“银税互动”为抓手,助力企业发展。以“范围更广、合作更深、效能更快”为工作目标,扩大合作银行覆盖面,扩大“银税互动”惠及范围至纳税信用M级纳税人,提升小微企业受惠比重。依据纳税人合法授权,鼓励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研究更具针对性和适用性的金融产品,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持续完善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系统功能,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操作界面,逐步将“银税互动”从“网上”搬到“掌上”,让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APP等平台随时随地轻松办理无抵押信用贷款,切实提升融资效率。
三是以加强部门合作为重点,实施联合奖惩。进一步落实各项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深化与发改委、法院、市场监督管理、海关、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对A级纳税人实施的项目审批、资格认证、进出口便利化等方面提供优先办理等措施;对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依法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联合惩戒措施,形成纳税人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联合激励惩戒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是以开展信用修复为保障,重塑企业信用。广泛宣传纳税信用修复的标准、条件、指标等,拓展修复渠道,简化修复流程,持续推动纳税信用修复机制落地见效,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尽快修复自身信用,提升税法遵从度。同时,联合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对失信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条件、修复程序、所需资料进行细化、规范,失信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其因非主观故意导致失信或失信信息公示期届满的情况下,按照一定条件,经规定程序,为失信纳税人进行信用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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