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号)
发布日期:2021-05-07 10:17 信息来源:财政监督局
针对人民群众长期反映的药价虚高顽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9年江西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部署,对2家医药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聚焦医药行业产品成本费用结构,摸清了药价虚高成因,震慑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哄抬药价等违规行为,保障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的顺利推进。
经查,有的医药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等规定。
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检查的其中1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1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理。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交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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