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投资电影增值税相关业务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投资电影增值税相关业务

留言时间:2021-05-20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投资电影制作,不参与制作,仅就该投资享有获取收益的权利,并承担无法获取收益的风险,那么支付投资款后,电影制作公司是否需要向投资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资方收到分红是否需要就分红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转办至相关部门,答复内容如下:投资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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