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人如何开具发票及金额?

税乎网站09-30评论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人如何开具发票及金额?

留言时间:2021-07-10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老师好,我公司欲用新购的设备用于融资租赁(即融资性售后回租),假如设备账面净值为2000万,请问我公司如何开具发票给出租方?开具金额是按账面净值开具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转办至相关部门,答复内容如下: 按照商品和服务编码6060000000000000000开具普通发票,金额为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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