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我们公司有个项目属于清包工,清包工的项目发放工资,如果是收工资表、报个税合不合理 应该怎么样没有风险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清包工发放工资

留言时间:2022-04-27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们公司有个项目属于清包工,清包工的项目发放工资,如果是收工资表、报个税合不合理 应该怎么样没有风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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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4-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另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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