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员工以报销方式享受的房租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和探亲费要合并工资扣个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员工以报销方式享受的房租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和探亲费要合并工资扣个税?

留言时间:2021-08-25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员工以报销方式享受的房租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和探亲费要合并工资扣个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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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1994)财税字第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3.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89号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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