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销售货物名称开票事宜

税乎网站09-29评论

销售货物名称开票事宜

留言时间:2021-10-15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们是一家销售公司,我公司出库单上的零件名称为油封,客户要求税务发票上开成密封圈,规格型号 数量 金额 都是一致的,规格型号是唯一的,我是否可以按客户的要求开密封圈在发票上。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0-1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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