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2366纳税服务中心:关于青海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住宿费发票发票税率问题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姓名:

标题: 关于青海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住宿费发票发票税率问题

内容:

关于青海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住宿费发票税率是0%,是否合规,按照一般要求正常应该是免税(0%一般适用于出口贸易)

咨询时间:

2020-09-01 18:01:05

答复内容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开具的发票应为免税发票,票面“税率”栏应显示为“免税”或“*”。

青海12366纳税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

2020-09-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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