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一览表(适用于2022.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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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乎网: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一览表

来源:税乎网

更新日期:2022.3.25

以下标准适用时间为自2022.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新政策出台,请相应修改),提及的月销售额针对月度申报纳税人,如果是季度申报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为月度销售额的3倍。

纳税人类型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 无销售额限制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 月销售额超过10万
开票类型 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 专普票 专普票
增值税 免征 全额 全额 全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免征 减半 全额【个体和小微享受减半】 全额【个体和小微享受减半】
教育费附加 免征 减半(月10万以下免征) 免征 全额【个体和小微享受减半】
地方教育费附加 免征 减半(月10万以下免征) 免征 全额【个体和小微享受减半】
水利建设基金 免征 按财税[2019]46号标准(月10万以下免征) 免征 按财税[2019]46号标准
文化事业建设费 减半 减半 减半 减半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2、《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4、《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0 号

5、《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6、各地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0 号《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制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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