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代为保管抵押货物并处置的开票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 : 上海税务
留言时间:2019-11-26 12:03
留言标题:代为保管抵押货物并处置的开票问题
留言内容:我司为兄弟公司代为保管抵押货物,按协议约定若要代为处置这批货的话,能否正常开具发票。
答复时间:2019-11-29 15:43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代销货物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如双方属于委托代销关系的,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也可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选择“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中的“发票使用”中,选择“私房出租代开发票(居住用房适用)”。 操作指南:https://m...
随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广大纳税人对全电发票的关注度也在日益提升。今天,我们整理了部分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全电发票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的有...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执行,以推动资源综合...
【实用】税务数字账户中发票抵扣勾选数据如何查询打印 上海税务 2022-09-14 10:58 发表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