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0-08-12 10:21 来源 : 上海税务
留言时间:2020-08-11 15:41
留言标题: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
留言内容:我公司是小微企业,听说今年可以享受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怎么享受?
答复时间:2020-08-12 10:21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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