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专项附加扣除留存材料一览表
发布日期:2019-01-17
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名称 |
明细小类 |
资料留存 |
子女教育 |
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 |
无 |
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 |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
|
继续教育 |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
无 |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
|
住房贷款利息 |
首套住房贷款 |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
住房租金 |
------- |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 |
赡养老人 |
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均摊 |
无 |
非独生子女约定或指定分摊 |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
|
大病医疗 |
-------- |
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 |
特别提醒
1.纳税人应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2.留存资料在申报时既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也不需要提交扣缴单位。
3.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选择“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中的“发票使用”中,选择“私房出租代开发票(居住用房适用)”。 操作指南:https://m...
随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广大纳税人对全电发票的关注度也在日益提升。今天,我们整理了部分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全电发票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的有...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执行,以推动资源综合...
【实用】税务数字账户中发票抵扣勾选数据如何查询打印 上海税务 2022-09-14 10:58 发表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