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的投资收益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核定征收企业的投资收益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09-02

咨询对象 上海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核定征收企业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买卖差价计入投资收益,是否需要按买卖差价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按卖出全价计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4

答复内容 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第二条的规定,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