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的疫情每月申报限延期,汇算清缴工作这么繁琐为什么不延期??
留言时间:2020-05-20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税局相关领导你们好!一年一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期即将结束,但2020年度全国发生了史无前例的疫情灾害,春节假期结束后,企业一直未能正常上班,复工后也是不正常的工作时间,加之企业事务都比较多,从2020.02税款所属期开始,每月申报日期都是延期几天,那繁琐的汇算工作为什么不考虑企业会计的压力呢?望总局领导体谅企业,把所得税汇算的时间延期半个月左右,谢谢领导!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2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目前没有其他规定,因此您需要按以上规定进行办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执行“一年缴一次,今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规定,且集中征缴期一般在每年9月至12月,若您忘记缴纳需要补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
大同市新荣区普惠性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政策解读PPT 发布时间:2021-04-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课程名称:普惠性企业所得税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