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免抵退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免抵退

留言时间:2020-07-01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局解答错误,请认真对待吧!笔者可以给出正确答案:是对其“免抵”的“抵”内销增值税部分征收!请你局向总局反映,因总局文件表述不当,果然多数税务人员错误理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8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税〔2012〕39号)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免抵”包括“免”和“抵”两个步骤,在操作中,政策规定是按照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计算了退税额后再计算免抵额的,这是一个计算结果,而不是按照定义中的”免”和”抵”两项来加计计算,因此实务上“免抵”是“抵”的那部分。在会计核算上,也是根据计算结果进行账务处理,无论税局还是企业,都不是按照理论上的“免”和”抵”来加计做账。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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