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二手房满五且唯一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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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二手房满五且唯一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么

办件编号 NSZX2020052500001

提交时间 2020-05-25

内容 在侯马买了个二手房,签合同说是房子满五年且是房主唯一住宅,目前即将办理过户,却又说政府新出政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想咨询下政府有新出的政策么,这个税到底需要缴纳么?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因此,若您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日期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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