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开票
留言时间:2020-07-21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人承包某餐饮企业的食堂,并且以餐饮企业对外经营,以餐饮企业名义申报纳税,个人从税后利润扣掉向餐饮企业支付承包费。问题1: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需要开增值税发票?问题2:承包经营个人取得的利润是否需要向企业开发票,还是根据承包协议就可以取回,由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3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承包属于销售无形资产,按销售无形资产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一、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一)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二)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二、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执行“一年缴一次,今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规定,且集中征缴期一般在每年9月至12月,若您忘记缴纳需要补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
大同市新荣区普惠性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政策解读PPT 发布时间:2021-04-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课程名称:普惠性企业所得税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