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小微企业向税务局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可以全额退回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小微企业向税务局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可以全额退回

留言时间:2020-11-01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如题。所属期为2020.1.1-2021.12.31的工会经费是否可全额退回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04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总工会关于应对疫情冲击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晋工发〔2020〕3号)规定:“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省县以上工会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政策。根据经费隶属关系,在此期间产生并征收的工会经费由县以上工会全额予以返还,在此期间产生并征收的建会筹备金,小微企业组建工会后由县以上工会按全总规定予以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实行年度申报审核制,由小微企业向同级地方工会申报,经同级地方工会审核核准后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申报审核及核算结算具体办法由县以上工会根据各地实际自行制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县以上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 “山西省总工会经费查询核算分成系统”平台作用,及时拷贝保存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征收信息数据,建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收缴电子或纸质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县以上各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返还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后,应定期办理完结返还结算事宜。”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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