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山西大学不认可税务Ukey开具的电子发票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山西大学不认可税务Ukey开具的电子发票

留言时间:2020-10-30

咨询对象

山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山西大学不认可 税务ukey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理由是上面没有发票专用章,但是在官方网站都能验证发票是真的,怎么解释也不管用,人家就是不行。我们是山西大学的一个供应商,由于怕得罪人家,所以不敢实名,请问这事该怎么办啊?税务局是不是可以可以明确通知各单位,税务ukey开具的发票就是没有发票专用章,电子签名就是那个税务监制章,是正规的发票呢,应当承认接受啊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04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税务UKey是公共服务平台的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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