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开错税率

税乎网站09-30评论

一般纳税人开错税率

留言时间:2019-09-06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我家是一般纳税人,上个月开票误把13%的税率开成3%,也不属于简易征收的方式计税,现在该如何申报,发票需要红冲吗 还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6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您需要按照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如实申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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