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出租车发票未盖发票章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出租车发票未盖发票章

留言时间:2019-10-10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我收到一张盖有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章,由长治市票证印刷厂印制的出租车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本以为公司不能报销,却看到发票右侧“卷式出租发票可不加盖企业戳记”这个意思是可以不加盖发票专用章能作为报销凭证使用的提示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11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发票右侧显示有“卷式出租发票可不加盖企业戳记”,意为此票可以不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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