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实习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办件编号 JZXX2020073000001
咨询时间 2020-07-30
内容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03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执行“一年缴一次,今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规定,且集中征缴期一般在每年9月至12月,若您忘记缴纳需要补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
大同市新荣区普惠性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政策解读PPT 发布时间:2021-04-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课程名称:普惠性企业所得税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