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离退休人员取得返聘工资和奖金补贴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税乎网站09-30评论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留言时间:2021-03-29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离退休人员取得返聘工资和奖金补贴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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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29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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