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契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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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契税问题

办件编号 NSZX2021061800001

咨询时间 2021-06-18

内容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契税吗?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   十一、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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