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丢失
留言时间:2021-07-06
纳税人所属地
山西
问题内容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丢失后,如何补开?
我于近日购车一辆,不慎将发票丢失。找4S店补开,对方称无法补开。我感觉他们是怕麻烦,故意推托,所以想咨询一下补开发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09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四)规定:“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或者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应向销售方申请重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方核对消费者相关信息后,先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与原蓝字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内容 山西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执行“一年缴一次,今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规定,且集中征缴期一般在每年9月至12月,若您忘记缴纳需要补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
大同市新荣区普惠性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政策解读PPT 发布时间:2021-04-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课程名称:普惠性企业所得税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