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潮州某经营部虚开发票收取手续费被税务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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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湘桥区***农资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51***K72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蔡***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520********091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潮税稽 罚 〔2022〕 1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经营部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将潮州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A、B、C三个粮库发生的无法取得发票的日常零星费用与实际在你经营部购买物品的费用一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收取开票金额7%的手续费,涉及增值税普通发票89份,价税合计金额共297648.95元,收取手续费合计20835.43元(297648.95*7%)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7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对你经营部虚开8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没收违法所得20835.43元,并处以罚款5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7.08354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2.083543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0-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0-1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地方编码: 4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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