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吴川市***村民小组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0000***0000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91***16
法定代表人: 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821********395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吴税 罚 〔2023〕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1.村民小组2018年5月16日向自然人陈某兴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0元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2.村民小组2018年7月7日向自然人陈某兴支付律师代理费70000元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3.村民小组2019年3月14日向自然人陈某兴支付律师代理费579600元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4.村民小组2019年12月14日向自然人陈某兴支付律师代理费264000元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5.村民小组2019年12月16日向自然人陈某兴支付律师代理费434700元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6.村民小组2020年4月8日向自然人陈某兴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0元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410708.12元0.5倍罚款,即罚款205354.06元。
罚款金额(万元): 20.5354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1-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1-1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83MB2D04322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83MB2D043221
地方编码: 44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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