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州***服装有限公司税务约谈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2022年第16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09:14: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广州***服装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8***CBU8B):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税务约谈通知书》(穗增税二所评约〔2022〕32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10号904室)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税务约谈通知书》(穗增税二所评约〔2022〕32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
广州***服装有限公司税务约谈通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税务约谈通知书
穗增税二所评约〔2022〕32号
广州***服装有限公司(识别号:914401***59CCBU8B)
税务机关在对你(单位)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下列涉税疑点问题:
2019-2021年取得进项金额合计46793293.84元。其中:加工费16297247.51元,电费186710.01元,运费56999.18元,报关费9142.58元;棉纱等主要原材料进项金额共23868713.21元,重量1529.67吨。2019-2021年自营出口服装等纺织制品金额51328966元,净重589.66吨,向广东省内(不含深圳)企业供货出口金额3560330.51元,重量41.56吨。根据重量推算的棉纱等原材料投入产出率为0.4116,投入产出率异常。你公司存在投入产出不匹配、抵扣与生产无关进项税额等涉嫌虚抵骗税风险,需要你(单位)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需请你(单位)委派财务会计人员等于2022年10月20日15时0分到税务机关接受税务约谈。
其他说明:
1、你(单位)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参加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你(单位)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税务代理人身份证明。
2、你(单位)可以要求以自查代替约谈。若自查代替约谈,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提交下列资料:(1)自2019至2021年的所有备案单证资料复印件;(2)自查说明书;(3)2019至2021年的电费、租金资料,如发票等。
约谈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荔乡路10号901室
联系人:赖志豪
联系电话:32163675
特此通知。
二O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处罚内容: 你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及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税款的行为属虚假纳税申报,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
违法事实: 经检查,发现你公司2016年12月与东莞市***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东莞市***投资...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没有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且做税...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