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78319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70***831
法定代表人: 马***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520103********283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税一稽 罚 〔2022〕 14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是一户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马***,纳税识别号914419000702978319,经营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室。经营范围:印刷专用设备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你公司自2013年9月开始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经检查,你(单位)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出纳龙治军(已离职)的私人账户发放工资,隐瞒员工工资薪金收入,没有按实际发放工资情况进行工资费用核算和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导致工资费用核算不实,少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共计467,272.33元。你(单位)已于2020年11月前往征收分局对在职的陈某、王某、张某涛、马某4位员工补缴个人所得税125,295.53元,由于你(单位)的人员流动性大,其他员工已全部离职,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剔除已补缴的在职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你(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341,976.8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33,636.24元。
罚款金额(万元): 23.36362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1-2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C84827J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C84827J
地方编码: 441900
处罚内容: 你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及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税款的行为属虚假纳税申报,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
违法事实: 经检查,发现你公司2016年12月与东莞市***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东莞市***投资...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没有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且做税...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