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惠河商务酒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HH0T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林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611********381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源税 罚 〔2022〕 3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1月24日,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错误,应按3%开具成1%。共59份,发票号码如下:
34240238、34240239、34240237、34240235、34240233、34240234、34240231、34240230、34240229、34240228、34240227、27641473、27641471、27641472、27641470、27641469、27641467、27641468、27641466、27641465、27641464、27641463、27641462、27641461、27641460、27641458、27641457、27641455、27623617、27623621、27623618、27623616、27623620、27563071、27563070、27623613、27623611、27623610、27563069、27563068、27563066、27563064、27563067、27563065、27563063、27563062、27563061、27563060、27563058、27563057、27563056、14305276、14305275、14305274、14305272、14305273、14305271、14305270、14305269
处罚依据: 《国务院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五条,违法程度严重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2-05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602MB2D02730U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602MB2D02730U
地方编码: 441602
处罚内容: 你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及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税款的行为属虚假纳税申报,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
违法事实: 经检查,发现你公司2016年12月与东莞市***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东莞市***投资...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没有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且做税...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