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KP0X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P0X
法定代表人: 王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510723********215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清高税 罚 〔2023〕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2022-07-01至2022-09-30逾期未缴纳税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纳税人2022-07-01至2022-09-30逾期未缴纳税款6602.28元,责令限改期限为2022年11月11日,实际缴纳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主动配合税务机关采取措施追缴欠税或在责令限期缴纳期限届满60日内缴纳的,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该次逾期未缴税额6602.28元,处罚款金额3301.14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3011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1-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1-1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4234P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4234P
地方编码: 441897
处罚内容: 你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及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税款的行为属虚假纳税申报,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
违法事实: 经检查,发现你公司2016年12月与东莞市***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东莞市***投资...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没有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且做税...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