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瑞安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税二稽罚﹝2022﹞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1-14
处罚内容
对2018年少缴税款处0.5倍罚款;对2019年少缴税款处0.55倍罚款;对2020年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合计97091.39元。
罚款金额(万元)
9.709140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瑞安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其他违法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17年第3号)
违法事实
1、经核对记账软件(上海***软件)数据,发现你公司2018年一共取得10491658.55元含税收入,2019年一共取得11264150.44元含税收入,2020年一共取得9569774.91元含税收入。存在2018年多报含税收入535978.7元,2019年漏报含税收入351591.7元,2020年漏报含税收入609325.26元问题。上述行为系在帐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构成偷税。2、你公司从京东和药师帮购进部分药品,2个网站给相关折扣优惠,该公司按折扣优惠后的价格付款。但网站开具发票金额包含了折扣优惠,而该公司以含折扣优惠的增值税抵扣,优惠部分(2018年不含税折扣优惠68709.31元,2019年不含税折扣优惠107633.3元,2020年不含税折扣优惠106376.44元)未作进项转出。你公司通过多报进项税款,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构成偷税
处罚机关
温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3000025196909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杭税一稽罚告〔2022〕182号),自公告之日起至法律规定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税务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通过设置账外账,隐匿收入,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19289112.57元;账外发放个人股息、利息、红利,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
1、该公司2011年将持有浙江***商贸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取得股权转让收益4238953.55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2、该公司2014年在财务费...
违法事实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