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温州***医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税一稽罚﹝2022﹞100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 2022-03-09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少缴的企业所得税758524.99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罚款379262.50元;对少缴的印花税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罚款4143元;对该公司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472780.95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罚款236390.48元,合计罚款619795.98元。
罚款金额(万元) 61.979598
没收违法所得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四条、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四条、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
1、经对你公司2015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如下事实:
(1)2015年7月31日你公司在以前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35326.80元,可计入企业筹办费21196.08元,多记14130.72元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2)2015年度因退税多计提营业税3.50元、城建税1753.78元、教育费附加751.62元、地方教育附加501.08元,共计3009.98元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3)你公司签订的2015年1月-2016年7月14日房屋租赁合同未缴纳印花税2002元。
(4)2015年你公司黄某某、李某某、徐某股东个人的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4543.45元在管理费用列支,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以上应作纳税调整,调整后你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7434.95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造成少缴印花税2002元。
2、经对你公司2016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如下事实:
(1)2016年你公司股东徐某介绍劳务费(佣金)11722.55元在管理费用列支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2)2016年你公司股东黄某某介绍劳务费(佣金)2695.26元在管理费用列支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3)2016年你公司经理高某某介绍劳务费(佣金)31315.89元在管理费用列支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4)2016年股东李某某分红450000元(其中以李忠祥名义开发票250000元、张新隆名义开发票2000【税乎网注:官方信息不完整】
处罚机关 温州市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3000025196909
数据来源单位 省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00000248408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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