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八闽办税码”进一步便利涉企服务的通知
宁发改营商〔2022〕8号
全文有效
2022.9.27
为积极响应国家 “互联网+”行动计划,以互联网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的号召,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打造高效的服务型税务机关,2015年10月1日起,我局在全...
为贯彻落实《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5]20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展“非接触式”办税途径,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全省税务机关(不含厦门)从2020年10月26日起对跨区域(含省外和厦门)的建安纳税人可...
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执行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请各缴费单位尽快办理减免期费款申报缴纳。自2021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
根据国家部署,2020年我省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允许自愿暂缓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