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关于税费征管范围调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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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关于税费征管范围调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14时55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为加强税收管理,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加快推进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税费服务质效,经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决定,自2023年1月6日起我局各税源管理分局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各项税(费)及非税收入业务的征收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全县除实行行业管理以外千户集团等重点税源企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以及除按行业管理、经开区分局管理外已认定出口退税资格纳税人的管理。

 三、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全县纺织服装、服饰业、纺织业、道路货物运输业等行业及所属地域除按行业管理以外的单位纳税人(含已认定出口退税资格纳税人)的管理。

  四、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汀州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全县医疗器械产业、平台企业等特定纳税人及汀州镇、铁长乡除按行业管理以外的纳税人的管理。

  五、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大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行业、大同镇、古城镇除按行业管理外所有纳税人及腾飞工业园区除实行行业管理外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的管理。  

  六、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策武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全县稀土开采及加工行业及策武镇(含工贸新城)、四都镇、红山乡除按行业管理外纳税人的管理。

  七、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河田税务分局:负责河田镇、三洲镇除按行业管理以外的所有纳税人的管理。

  八、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涂坊税务分局:负责涂坊镇、南山镇除按行业管理以外的所有纳税人的管理。

  九、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濯田税务分局:负责濯田镇、宣成乡、羊牯乡除按行业管理以外的所有纳税人的管理。

  十、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新桥税务分局:负责新桥镇、庵杰乡除按行业管理以外的所有纳税人的管理。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童坊税务分局:负责童坊镇、馆前镇除按行业管理以外的所有纳税人的管理。

  十二、已认定出口退税资格纳税人管理。实行按行业管理的纳税人不区分是否已认定出口退税资格,按行业进行管理;长汀县腾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已认定出口退税资格的纳税人由经开区分局管理,其余已认定出口退税资格的纳税人由第二分局管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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