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场所及稽查局)将搬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9号楼11-18F,该新办公地址将于2023年1月3日正式启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综合服务中心税务分厅地址...
因我市拟实施新的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暂停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和缴纳所属期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
为促进瓷泥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维护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对实名检举瓷泥生产经营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检举人”)实行奖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元旦节假日安排,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等横向联网系统年终工作时间安排,现将年终税费扣款业务受理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每月按时足额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自2022年12月起,我局对用人单位不再实行批量批扣社会保险费,请各用人单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引领型企业实质性运营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合作区执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述办法由执委会授权经济发展局制定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
为全力做好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作,依据《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规〔2022〕8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肇府规〔2020〕2号等规定...
为落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减租政策,建立完善来信来访处理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和抽查复查,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有房屋房租减免信访事项工作电话和受理国有房屋房租...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扎实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提高办税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决定对部分办税服务厅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根据《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华府办函〔2022〕149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10月31日前制定并由我局组织实施的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委托代征管理办法》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我局决定启动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委托代征协议书签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中山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场所自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起,调整入场核验措施如下:
一、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业务,请提前进行预约,规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关于印发<汕尾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汕财法〔2017〕9号)规定的税额标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汕尾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地址:越秀区小北路54号),自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起恢复接待来访检举。进入举报中心,请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纳税人(缴费人)也可通过网络(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官网)、电话(0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公告〔202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布如下:
《鹤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
为做好房地产交易税收工作,解决征纳双方关于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争议问题,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肇庆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局直接征管的用人单位及个人所属期为2022年1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20日。
一、用人单位在2022年12月20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1月社会...
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从2022年12月1日起,我市退休延缴人员(含新增)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年限或者本市累计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可选择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从缴费次月...
为依法推进我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司法局、珠海市财政...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根据省统计部门统计,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310元,全省及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详见附表。请各市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工作部署,减轻纳税人负担,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省政府决定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车船税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