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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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

全文有效

2020.3.20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做强做优骨干文化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强、支持带动作用明显的骨干文化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引导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2.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产业平台建设,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V谷”。

  3.“文化+”行动计划。支持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文化赋能经济。

  4.重大产业活动及平台建设。支持省委省政府批准或认定的文化会展等活动,推动建立文化企业融资风险代偿机制,构建文化融资服务体系。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企业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从事行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2.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和欠税等不良记录。

  3.申请单位成立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

  (二)其他条件

  1.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有前期投资和建设基础,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申请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年度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2.申请贷款贴息的,利息及有关财务费用发生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申请担保补助的,担保费发生的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中小微文化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融资所缴纳的担保费给予的补助,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文化产业发展方面重大活动申请项目补助,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审核后给予适当补助。

  5.根据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湘宣发〔2020〕3号)精神,对因受疫情影响的影院、印刷企业、演艺剧院、实体书店等补贴项目的申报另行受理。

  6.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如旅游专项资金等重复申报。

  三、工作流程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推荐全程网上进行,具体操作登陆“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系统平台”(网址:http://113.240.249.180/)。

  (一)项目入库

  1.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均可在“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系统平台”注册并填报项目入库,并按《申报须知》(附件1)的要求上传附件。同时,应向初审部门提交《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原件留底备查。

  2.曾获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实施的企业,不得申请项目入库。

  3.曾获得2019年度中央和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省级其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作为新增项目申请入库。

  4.同一企业法人同一个年度入库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

  5.未按规定报送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报告或在督查中发现问题但尚未整改的企业不得申请项目入库。

  6.已实施完成、投入运营的项目不得申请入库。

  (二)项目推荐

  1.推荐程序

  (1)市州、县市区文化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同级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申报,由其进行初审推荐,并报市州党委宣传部、财政局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2)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内注册企业。向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申报,经管委会汇总审核后,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3)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向集团总部申报,经集团总部汇总审核后,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4)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对各自推荐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后,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5)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或由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共同推荐的项目,可直接向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申报。

  2.推荐数量

  (1)长沙市3个,其他市州各1个。

  (2)每个省管国有文化企业申报项目3个。

  (3)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不含体产集团及所属企业)推荐本系统或本行业的项目各1个。

  (4)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3个。

  3.推荐材料

  (1)市州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文件、《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系统可生成导出)各一式两份(分别报省委宣传部1份、省财政厅1份)。

  (2)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推荐项目报送纸质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文件、《项目入库申请表》、《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各一式两份(分别报省委宣传部1份、省财政厅1份)。

  (3)除上述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以外,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不接受其他纸质资料。

  以上纸质资料均采取邮寄方式。

  (三)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1.省委宣传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的资质及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和查重。

  2.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从文化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组,在评阅资料、项目答辩基础上,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分、出具评审意见。

  3.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考察意见。

  4.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实地考察意见,结合年度专项资金规模,提出拟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初步方案,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

  5.省委宣传部将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报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批。

  6.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将拟支持项目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后,下达资金。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质量

  各单位要对照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及要求,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查上报项目,严格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推荐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强上报项目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审查。

  (二)申报时间

各市州、省直相关单位、各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项目申报和入库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

  1.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向伟国

  电  话:0731—82217921、13146573610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

  2.省财政厅文化处

  联系人:满延照

  电  话:0731—85165552、15073161979

  地  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

  (二)系统使用咨询

  联系人:谭俊

  电  话:18670377144

  附件:1.申报须知

  2.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

  3.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4.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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