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常税发〔2020〕9号
全文有效
2020.2.6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根据十条举措的具体内容,现在市局层面逐条进行责任分解,排第一的为牵头科室,责任人为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具体明细如下:
第一条:支持物资保障。责任科室:纳税服务科 货物和劳务税科。
第二条:支持医疗救治。责任科室:所得税科 货物和劳务税科。
第三条:支持受损企业。责任科室:财产和行为税科 征收管理科。
第四条:支持科研攻关。责任科室:货物和劳务税科 所得税科。
第五条:支持公益捐赠。责任科室:所得税科。
第六条:便利需求收集。责任科室:纳税服务科 纳税服务中心。
第七条:便利退税办理。责任科室:货物和劳务税科 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
第八条:便利补偿处理。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 货物和劳务税科。
第九条:便利办税缴费。责任科室:纳税服务科 征收管理科。
第十条:便利企业贷款。责任科室:纳税服务科。
二、畅通渠道,强化宣传
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税务网站、税企QQ群、微信群、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多种平台、多种渠道,宣传税务部门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的十条措施。让全体纳税人知晓十条举措的具体内容。
三、精准服务,抓好落实
各基层税务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的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常政﹝2020﹞5号)中第四条依法减免企业税费、第五条依法延期缴纳税费的相关内容做好落实。特别强调在落实过程中要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服务方式,不得随意增加企业负担。市局各责任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督导,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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