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税发〔201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常德市直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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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常德市直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常税发〔2019〕98号

全文有效

2019.12.25

市直各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及参保对象:

为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效率,保障市直全额拨款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及时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现将常德市直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及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

 (一)人员异动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异动情况,应于每月10日至25日到市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办理工资异动手续,再凭加盖工资发放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于次月5日前到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各险种的异动,要求异动人员的各险种生效时间以及工资生效时间均须保持一致。

(二)工资申报

各险种经办机构完成人员异动后,缴费单位于每月6日前完成本单位异动人员缴费工资申报相关工作。具体指缴费单位在湖南省社会保险费申报测算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测算系统)的缴费工资管理-零星调整工资模块录入本单位各险种新增或调入人员的缴费基数(当月退休的人员需要录入医保缴费基数)。

(三)缴费测算

在完成工资申报后,缴费单位于每月15日前完成社保费各险种应缴数据的测算(没有人员异动的单位转月后可立即进行测算缴费工作)。具体是指缴费单位在测算系统的应收核定管理-单位正常零星应收核算模块完成当月医保、工伤和失业应缴数据的测算,在应收核定管理-单位正常零星应收核算(机关养老)模块完成当月基本养老保险应缴数据的测算。完成测算后即可打印并确认当月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含各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部分缴费金额等内容),缴费单位财务人员凭缴费通知单办理单位内部报账审批手续。

(四)申请支付

缴费单位内部报账审批手续完成后,即可在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申请支付。支付时,缴费单位必须严格根据缴费通知单上显示的单位部分应缴金额和个人部分应缴金额转账至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待报解专户和市社保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不可多缴或少缴。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对社保缴费实行网上审核通过。各缴费单位的社保费可在当月15日前缴纳,最迟不得超过当月25日。

(五)取得缴费凭证

社保费缴纳后,缴费单位凭社保费支付凭证于每月25日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社保费缴费证明,办税服务厅人员对缴费单位提供的支付凭证与应缴金额核对,无误即可开具缴费证明。对于缴费单位每月25日后才完成开具社保缴费证明手续,导致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进行权益登记和办理人员异动的,责任由各缴费单位自负。

二、征缴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并入的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工伤保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

三、缴费资金来源

单位缴费部分:年初,由市财政局预算科根据缴费单位当年预算的各项保险应缴额,将预算指标一次性下达到缴费单位。缴费单位按月根据缴费通知单上的单位部分应缴金额据实缴纳。

个人缴费部分:每月5日前,缴费单位根据测算系统中当月的个人应缴明细数据录入到财政工资发放系统。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根据各缴费单位录入的金额,从应发工资中代扣社保个人部分,同时分科室生成代扣的缴费单位个人部分社保费明细表,各支出科室根据工资发放中心提供的代扣明细表将缴费单位的个人部分社保费指标上到单位,缴费单位按月根据缴费通知单上的个人部分应缴金额据实缴纳。如向工资发放中心报送的个人部分扣缴金额与测算系统中的个人部分应缴金额不一致造成多扣或者少扣的,均由缴费单位负责解决。

职业年金的收款方只能是市社保服务中心的指定账户,其他社会保险费的收款方只能是税务机关指定的待报解账户。

离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互助个人部分(现标准为8元/人月)由缴费单位年初一次性向个人收取后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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