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计〔2020〕54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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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科计〔2020〕54号

全文有效

2020.12.8

各市州科技、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根据《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2018〕1号)和《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湘科发〔2018〕139号)要求,考虑今年上半年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申报,经研发财政奖补联席会议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2018〕1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0〕9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但前期未申报2020年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 

二、申报事项及要求

1. 注册。首次申报的企业在省科技厅官网“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以下简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管理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企业继续使用原有账户进行申报和管理。

2. 备案登记。企业注册后先登录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和2019年度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0〕6号)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数据和资料,完成2020年备案登记工作(已备案登记的企业可直接申报)。市级科技部门按属地原则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审核。

3. 奖补资金申报。企业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登记后,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完成无纸化在线申报(见附件1),更新并完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研发报统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且考核优秀等系统信息。待市州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原件至市州科技局。

4. 审核。市州科技局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并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上报至省科技厅,逾期未审核推荐上报的不予受理。省级科技、财政、税务、统计部门联合审定。

5. 奖补兑现。此次补申报企业奖补资金统一于2021年兑现。

三、时间安排

1. 企业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20年备案登记的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00~12月14日17:00。市州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17:00。

2. 企业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20年补申报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9:00~12月22日17:00,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受理辖区内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材料,使用主管单位账号登陆奖补申报信息系统,完成企业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3.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统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使用各自主管单位账号登陆奖补申报系统,逐一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核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及补助额度,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退回并说明原因,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24日。审核完成后,导出《2020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审核汇总表(×县市区)》(附件2),12月2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4. 市州科技部门汇总县市区上报材料,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统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使用各自主管单位账号登陆奖补申报系统,逐一复核拟奖补企业名单及补助额度,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审核完成后,导出《2019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审核汇总表(×市州)》,12月31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5. 通过市州审核的企业,导出带水印的《2019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12月29日前交市州科技部门(一式二份)。

四、联系方式

系统支持:0731-88988619(省信息所信息中心)

受理部门:0731-88988751(省信息所统计分析中心)

主管处室:0731-88988995(省科技厅资配处)

接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7楼709室

附件:1. 2020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样表)

2. 2020年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市州县市区)

3. 关于负面清单行业企业申请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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