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通知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1.28

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我县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一)申报对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通过湖南省社会保险费申报测算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自主申报。

三、申报口径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口径按照《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定》(湘人社发〔2016〕40号)执行。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自行申报。用人单位通过系统进行自主申报:

①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校验的,自行在系统中打印《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见附件1)。

②申报信息未通过系统校验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辅导。

(二)申报辅导。用人单位在系统提交申报数据后,应根据单位类型向税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①机关事业单位:

1.待辅导人员工资台帐(复印件);

2.待辅导人员相应险种工资申报表单(辅导通过后,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

3.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辅导流转表(见附件2)。

②企业单位:

1.情况说明(见附件3,加盖公章);

2.待辅导在岗职工上年度工资表(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

3.待辅导在岗职工上年度工资发放流水的银行相关凭证;

4.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辅导流转表。

(三)资料报送。

①用人单位2021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校验通过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政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或者主管税务分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②申报辅导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应在系统数据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政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或者主管税务分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③2021年度异动申报结束后,用人单位于2022年1月31日前再次报送《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

五、特别提醒

各用人单位应自行留存好纸质申报表及对应工资表明细、银行流水等资料,同时应将本次申报的缴费工资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将以上资料永久存档。

湘潭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政务中心窗口:57889108

湘潭县税务局中路铺税务分局办税厅:57890009

湘潭县税务局花石税务分局办税厅:57261364

湘潭县税务局石潭税务所办税厅:57840394

附件:

附件1: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doc

附件2: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辅导流转表.doc

附件3:关于2021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情况的说明.doc

附件4:网上申报温馨提醒.doc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市城区、武陵源区办税服务厅 暂停窗口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市城区、武陵源区办税服务厅 暂停窗口服务的通告

按照张家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总体部署,市城区、武陵源区所有办税服务厅从10月8日起暂停窗口业务办理,具体暂停时限视张家界市...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用心用力用真情 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用心用力用真情 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

常税发〔2020〕9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常税发〔2020〕9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

常税发〔2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落实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涉税部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常税发〔2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落实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涉税部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的作用,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湖南省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湖南省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