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行为的通知
湘地税发[2003]74号
全文有效
2003年9月25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个务必”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精神,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行为要求如下:
一、重申公务活动中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之风
(一)坚决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
1、税务系统内部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上级机关领导、工作人员到下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时,一般在内部招待所、食堂用餐。原则上不陪餐,需要陪餐的实行对口陪餐,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3人。确因工作需要当地党政领导陪餐的,要经被陪领导同意。
2、各级地税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安排系统外接待用餐,要本着节俭、文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和省局规定的接待标准,不搞大吃大喝。
3、严禁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酒后执行公务,严禁系统内部接待饮酒。违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免职、待岗处理。因饮酒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当事人,对劝酒人也要追究责任。
4、严禁用公款到营业性饭店或娱乐场所聚餐;严禁用公款安排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宴请等消费;会议、培训一律安排工作餐,严禁利用会议、学习、培训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或宴请上级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
5、地税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纳税人的宴请。
(二)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收受礼金、贵重物品
1、各级地税机关在公务活动中,严禁索取、赠送或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其他礼品。在系统内部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送礼。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下级机关检查、指导、调研时,不得接受下级机关赠送的礼金和贵重物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要及时登记上交,否则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严禁在下属单位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否则,一律以贪污论处。
3、各级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占用下级机关或纳税人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
(三)坚决制止公务活动中其他不正之风
1、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下级机关检查、调研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在内部招待所或按规定住宿;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市州局指导工作和调研时,当地税务机关不准到辖区边界迎送。
2、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安排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
3、严禁税务人员参与赌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打牌赌博,严禁与下级单位或纳税人打牌赌博。严禁上班时间打牌赌博。
4、要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研讨会、纪念会、座谈会、协作会和现场会;严禁在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或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所有会议不准发送礼品和纪念品。
5、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活动,确需安排的须报经上级机关批准。
6、严禁在公务活动中用公款绕道旅游。
7、严禁以各种名目用公款安排家属和亲友旅游、度假。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对接待服务的标准和办法进行一次清理,对落实上级和省局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要把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作为每年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公务接待报批制度,接待标准列入报批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省局机关的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批。各级地税机关也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制定本级接待标准并严格执行。
(三)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公务接待中厉行节约情况的检查。要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构成违规违纪行为的,必须对直接责任人做出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规定从重处罚,直至辞退或开除公职,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两责的要求,把制止公务活动中的奢侈浪费行为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深入开展“两个务必”教育、提倡艰苦奋斗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对接待安排不提规定之外的要求,对超标准的接待安排自觉纠正,并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所分管的部门,把省局的规定落到实处。
按照张家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总体部署,市城区、武陵源区所有办税服务厅从10月8日起暂停窗口业务办理,具体暂停时限视张家界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
为全面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的作用,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