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发[2003]66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地税发[2003]66号

全文有效

2003年9月4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地方税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地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时,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并制订出清缴欠款的计划,保证到期及时缴纳所欠税款,杜绝以延代欠,以延代免的情况。

  二、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按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于税款的支出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延期缴纳税款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一)需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载明延期缴纳的税种、税额、税款所属时间和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以及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

  (二)主管地税机关在收到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后,发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纳税人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供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帐户的对帐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三)地税机关对《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要严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实地调查。

经基层征收单位对准予延期的税额和期限签署意见,按照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时下达《延期缴纳税款审批通知书》

  四、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

  (一)市州局审批权限: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企业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个体工商户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县(市)局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州局审批,并报省局备案。

  (二)省局审批权限: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企业在5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在1万元以上的,逐级上报省局审批。

  上报的审批表可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各市州局与省局的局域网上报(电子文档办法另行制定)。

  五、纳税人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在批准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延期税款到期后,应持原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按时向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延期税款。主管地税机关对超过批准延期时间应缴纳税款而未缴纳的,应当从批准的期限届满次日起,按日加收未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其在最长不超过15日的期限内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将应缴未缴的税款连同滞纳金一并强制执行。

  六、各级地税机关的征管部门负责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上报、审批手续和管理工作。由征管部门研究后报经主管局长审批签发或办理呈报手续。

  七、对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予以纠正,追缴应缴未缴的税款,并由上级地税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市城区、武陵源区办税服务厅 暂停窗口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市城区、武陵源区办税服务厅 暂停窗口服务的通告

按照张家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总体部署,市城区、武陵源区所有办税服务厅从10月8日起暂停窗口业务办理,具体暂停时限视张家界市...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用心用力用真情 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用心用力用真情 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

常税发〔2020〕9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常税发〔2020〕9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

常税发〔2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落实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涉税部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常税发〔2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落实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涉税部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的作用,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湖南省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湖南省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