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车辆税收委托代征的通告》 (益政通[2009]8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税收征收管理的通告
益政通[2003]6号
失效
2003年6月16日
为切实加强车辆税收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除市公汽公司、市汽运公司所属车辆和各类农用车辆外、车籍在资阳区、赫山区、朝阳开发区的车辆应缴纳的各项税收,由市地税局委托公安交警支队代征。
二、由市公安交警支队代征税收车辆业主,须在法定期限内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相关纳税记录资料等,到市地税局省级税收征收分局办税办税服务厅(暂设市地税局5楼)或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检测站办税窗口纳税事宜。出租车应缴纳的各项税款由出租车公司按月申报、缴纳;其他营运车辆,按年分1至2次缴清,非营运车辆按年一次缴清。
三、严厉打击偷税抗税行为,对不办理税务登记证和不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由地税机关依法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抗税的,除由地税机关追缴税、滞纳金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未缴纳税款的车辆,有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年检手续。
四、本通告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益阳中心城区车辆税收实行代征的通告》(益政通[2001]5号)同时废止。
按照张家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总体部署,市城区、武陵源区所有办税服务厅从10月8日起暂停窗口业务办理,具体暂停时限视张家界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
为全面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的作用,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