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3]59号
全文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省局《关于“非典”疫情期间部分行业实行税收优惠的通知》(湘地税发[2003]31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凡实行定期定额征税和”以票管税“的个体饮食业、旅店业,可按原定税额减征30%征收。“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税和”以票管税“的个体饮食业、旅店业,其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原定税额的,均按实际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应纳税额低于原定税额的,按原定税额减征30%。
按照张家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总体部署,市城区、武陵源区所有办税服务厅从10月8日起暂停窗口业务办理,具体暂停时限视张家界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
为全面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的作用,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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