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22.9.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号)等文件要求,经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现将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企业和个人2021-2023年度通过名单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附件: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申请类型 |
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时限 |
省本级(2家) |
|||
1 |
湖南省资兴市教育基金会 |
重新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 |
湖南兴威慈善基金会 |
重新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长沙市(5家) |
|||
3 |
浏阳市义工联合会 |
首次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4 |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基金会 |
首次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5 |
长沙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基金会 |
首次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6 |
长沙市金海教育基金会 |
首次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7 |
长沙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
首次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株洲市(1家) |
|||
8 |
株洲晚报志愿者联合会 |
首次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岳阳市(1家) |
|||
9 |
岳阳市德馨助残服务中心 |
首次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益阳市(1家) |
|||
10 |
益阳市馨欣公益志愿者协会 |
重新申请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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