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的通知
湘地税函[1994]67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从报送1994年年度报表开始,各地、州、市一律按新报表格式和要求报送税收征管情况。鉴于地方税务部门刚刚成立的实际情况,1994年度征管情况报告表只填报地方局情况并附带文字说明。
二、报送时间。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向省局报送报告表的具体时间为:年报表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半年报表于半年结束后15日内报出(均以当地邮戳为准)。
1994年年度报表报送时间特定为1995年2月15日前报出。
三、征管情况报告表由省局统一印制,请各地到省局征管处领取。
按照张家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总体部署,市城区、武陵源区所有办税服务厅从10月8日起暂停窗口业务办理,具体暂停时限视张家界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
为全面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的作用,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