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税务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团体参考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2.27
为了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公益性活动,解除企业对2020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困扰。企业发生在2020年的一般公益性捐赠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公告第9号规定的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而发生的捐赠,可参考以下名单(详见链接)。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0/1/6/art_51163_8901989.html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19/10/9/art_51163_8728949.html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19/4/29/art_51163_8322823.html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19/1/30/art_51163_8106859.html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19/6/12/art_51163_8359483.html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19/4/4/art_51163_8295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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