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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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2.20

自2019年12月3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截止2020年2月13日,全市尚有部分人员没有缴费,特此提醒缴费人尽快缴费,以免影响后期待遇享受。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防控的特殊情形,建议采取手机缴费等非接触性方式完成缴费。具体手机缴费的方法,可通过搜索并关注“徐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中搜索“徐州税务微信、支付宝社保费缴费操作指南”,按《指南》中的流程操作即可。如有疑问可拨打特服号咨询:(市区)96888724。

此外,税务机关发现,前期在申报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部分缴费人误缴了2021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具体名单附后)。目前,我局己对这部分缴费人作了退费处理。为了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在此提醒名单中的相关人员:请于2月底之前,尽快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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