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海关缴款书业务变化的提醒
江苏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19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相关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工作部署,江苏省税务局将于2020年1月19日18:00-1月20日24:00进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升级,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将关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传、稽核明细查询和稽核通知书下载功能。
从2020年1月2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江苏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江苏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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